办理流程:
本人在“OA办公-教职工请假”流程中发起申请-按照《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(修订)的通知》(科师人事〔2023〕8号)规定的各类假权限进行审批-本人销假-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确认销假-转人事处备案。
病假: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提出病假申请。无医院诊断证明或因 违法违纪行为导致的伤(病),按事假处理;弄虚作假的,按旷工处理。
生育假: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,凭就诊或产育证明,休产假、护理假和哺乳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