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调动手续

1.申请人在 OA发起校内调动请示流程。

2.人事处签署预审意见。

3.申请人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。

4.拟调入单位和会签单位及对应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(专任教师须教务处会签意见、专职组织员须组织部签署会签意见、专职辅导员须学工处签署会签意见)。

5.申请人将《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校内调配单》报人事处人事科办理审批手续。

6.申请人凭人事科发出的《校内调配介绍信》到现工作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及拟调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。



附件【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校内调配单(2025年9月启用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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